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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中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

2021-05-26 09:11:34   来源:达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0 点击:


本内容转载自 中共达州市纪委  达州市监察委员会网站:http://www.dzjw.gov.cn/bqyx/2021/05/15506.html

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中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 达州市纪委监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敦促在工程招投标、住房城乡建设、医疗卫生、人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前,存在以下问题的有关人员,向牵头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清违纪违法问题。

  一、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招标代理机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活动,评标专家评标不公、谋取不当利益,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量增加突出,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行为的。

  市级牵头单位: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举报电话:0818—2392410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522室

  市级监督单位: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818—2530932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607室

  二、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存在建筑企业资质审批、业绩核查、人员资格职称评审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市级牵头单位: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818—2143849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376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213室

  市级监督单位: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818—2530932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607室

  三、在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存在大处方、泛耗材,超适应症检查、违规重复检查、不合理组合检查,术中加价、小病大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及诱导就医等欺诈骗保行为;在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利益输送,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行为的。

  市级牵头单位: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举报电话:0818—2122319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楼307室

  市级牵头单位: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8—2500166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401B室

  市级监督单位: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818—2140536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楼217室

  四、在人防行业领域,存在人防工程违规审批、漏审漏批,违规减免缓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行为的。

  市级牵头单位:达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举报电话:0818—2674786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高新区长盛路1号,市人防办办公楼223室

  市级监督单位: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818—2187733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府办公楼508室

  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存在就业培训机构、企业虚假培训、培训过程造假,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污侵占、骗取套取就业培训项目资金等行为的;截留、套取养老金等行为的。

  市级牵头单位: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8—3322257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6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5室

  市级监督单位: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818—2277823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808室

  六、在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领域,存在虚报、瞒报、套取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不公开、不透明,滞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的。

  市级牵头单位: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举报电话:0818—2123288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418室

  市级监督单位:达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818—2695623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市国资委办公楼805室

  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凡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检举揭发他人、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诚请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者和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达州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18—12388

  来信及来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09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达州市纪委 达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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